一、签订合同前应注意了解出卖人的婚姻状况、结婚时间、购买房屋与办理按揭手续时间、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产权证书中登载的权利人姓名及按揭房屋首付款的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从而准确判决产权的归属。
二、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如经核实出卖人确属未婚,房产证尚未办理,则应要求出卖人就按揭首付款的资金来源作出书面说明,且尽量公证,并在购房合同中作出“出卖人保证说明中首付款的资金来源属实,否则构成违约责任,将向购房人承担双倍返还所付房价款的违约责任”之约定。
三、签订购房合同时,如出卖人已婚,而待售房屋又属于婚前按揭房屋时,为稳妥起见,应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出具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