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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与欧阳中石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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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接受《与法同行》栏目采访
赵鸿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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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秀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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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签订购房合同时,请看清您的条款!


时间:2010/9/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958

有的当事人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诉说他买商品房时候买亏了,开发商迟办产权,违约金却只有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点点,当他们把合同向网站律师出示时,我发现合同条款就是这样约定,有的当事人只看合同约定的房产证办理期限,比如合同中约定了自房屋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如果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关注了合同中约定了什么行为属于违约,却忽视了约定违约后的赔偿方案。该怎么赔,赔多少?

 
    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案,要根据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来定赔偿额。网站律师特别提醒:这个损失的多少由购房者承担举证责任。和合同中事先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额相比,显然举证损失多少有一定的难度。如果打起官司购房者必须证明晚交付房屋给他带来的损失,比如租房损失,这种损失一般金额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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