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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与欧阳中石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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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接受《与法同行》栏目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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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了,二手房买卖协议能否变更


时间:2011/4/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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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变动很大是二手房交易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房价上涨,卖房人不愿意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的情形。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合同的双方均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卖方不愿意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买房可以依合同约定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也可以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合同。

    按法院的判例,如果合同有履行的可能,一般会判令双方继续履行房屋卖合同,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如果确实不具有履行合同的情形,法院会判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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