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房屋赠予过户
时间:2011/4/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356
赠予人将其房屋赠予他人,需要办理房屋赠予过户后,赠予合同生效。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产权变动以不动产变更登记为准,当事人在办理赠予时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赠予过户,进行房屋赠予过户;否则,属于无效赠予。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归属于房地产交易范畴。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房管部门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
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
4、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共有人);
5、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评估报告。
房屋无偿赠予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偿赠予,免收受让人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子赠予费用涉及税费包括:
一、受让方1.契税3%(普通住宅减半)、2.印花税0.05%、3.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4.登记费80元/套、5.权证印花税5元/本;
二、转让方:1.营业税及附加5.55%(普通住宅满五年免征,高级住宅满五年按差额征)、2.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非住宅)0.5%、3.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高级住宅1.5%(满五年的唯一住宅免征)、4.印花税0.05%、5.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
三、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律师团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鸿江律师:15801235966,13426027903;
潘秀红律师:15801665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