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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与欧阳中石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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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中如何确定离婚方式


时间:2011/4/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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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中,确立离婚方式,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拟办理离婚的国家或地方的离婚制度。从各国对离婚制度的规定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既存在登记离婚制度也存在诉讼离婚制度,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存在离婚登记制度;一种是仅存在诉讼离婚制度,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一种是不存在离婚制度,如信奉天主教的国家。其次,在登记离婚制度和诉讼离婚制度并存的国家,结合离婚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及支付费用的多少确定离婚方式。一半来说,诉讼离婚,耗时长,费用多,比较牵扯精力;登记离婚,耗时短,费用相对较少,但必须双方对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细节达成一致,才能到有关部门协议离婚,否则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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